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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3-06-09 11:24:01浏览:307 评论:0 来源:科技部   
核心摘要:国科发火〔2013〕4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科发火〔2013〕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由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指导,共青团中央、致公党中央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支持的2012年首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共有近6000家创业企业和团队报名参加,近600名创业投资专家参与评选,并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深入实施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自主创新,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013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日报社和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具体承办。
  大赛采用“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创新创业水平,紧密加强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创新科技项目评价方式,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大赛分为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创业团队组。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20日到7月15日,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可直接报名。
  参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进入科技部备选项目库,由国家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同时,还有望获得大赛合作银行的授信、大赛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证券交易所在股改和上市方面的培训以及创业导师的辅导。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创业团队和企业参加大赛。各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机构应积极发动和组织企业报名。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和团队参加大赛。各单位要为参赛的优质项目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并积极配合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
  联系人:隋志强,李文雷
  联系电话:010-88656202,88656280
  传真:010-88656207
  电子邮箱:szq@ctp.gov.cn
  
  附件:  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方案.doc
 

 


                                             科技部
                                         2013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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