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991-4519517

关于申报2013年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2013-05-06 18:09:56浏览:600 评论:0 来源: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核心摘要: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按照我市技术创新工程工作安排和《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市选择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础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和带动其他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新型试点企业的范围
  在乌鲁木齐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型企业。
  二、申报的条件
  具有独立经济实体、设有相应研发机构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业居先进地位,拥有健全的技术开发组织机构以及创新组织管理机构、企业文化和企业创新激励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申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五)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六)企业人员构成和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七)企业2012年度审计报告和2013年度1月至4月财务报表;
  (八)拥有的自治区级以上新产品、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市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奖励等证明材料;
  (九)企业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管理制度等;
  (十)企业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填在申请表中)。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材料填报程序:
  1.申报企业到市科技局网站(www.ustb.gov.cn)的“政务通知”栏目下载《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2013版)》(见附件);
  2.将填写好的《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2013版)》发至邮箱:27683537@qq.com进行审核,邮件主题请注明“创新型试点企业申请-企业全称”;
  3.电子版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纸件(含附件目录)一式五份,材料装订要求:(1)纸张正反复印,胶装;(2)封皮书脊处标记企业名称;(3)5份材料为1份正本、4份副本(请在封皮右上角标注),正本应是以盖有企业公章、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及其他正式文件为主,副本以正本为模板复印即可。
  (二)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
  (三)乌鲁木齐市科技局、经信委、国资委组织专家对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共同研究确定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四)经研究确定的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报经批准后,颁发“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文件、牌匾。
  五、要求
  (一)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的相关企业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3年5月24日,受理单位:乌鲁木齐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新华南路83号一联办五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毋少廉 封传发
  联系电话:0991-2313224 2824360
  创新型(试点)企业群:288620160

  附件:乌鲁木齐市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申请书(2013版)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乌鲁木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美通胀反弹加大欧美政策分歧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redebug@qq.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