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信环资〔2013〕133号
转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
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工业局),自治区有色金属协会:
为促进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推动有色金属工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生产和排放强度,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相关工作。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毛阿龙
电 话:0991-4523539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