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自治区第二批技术创新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指导计划的通知
新经信科装【2012】55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工业局),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协会),兵团工信委:
按照《关于编制2012年自治区技术创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指导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地、州(市)经信工作主管部门推荐,我委筛选编制了《2012年自治区第二批技术创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指导计划》,现下达给你们。
请你们督促企业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鉴定验收工作;项目进展情况请于2013年7月底前报自治区经信委,认真组织企业按照《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做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核工作的通知》(新经信技装【2009】7号)要求办理好指导计划中研究开发项目审核,对研发费用符合税前扣除政策的,要指导企业依照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前加计扣除相关事宜。
联系人:张慧
电 话:0991-4542277
附:2012年自治区第二批技术创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指导计划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分地区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