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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2-08-21 11:36:46浏览:316 评论:0 来源:乌鲁木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核心摘要:新经信企业〔2012〕44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各相关行业协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新经信企业〔201244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 精神,做好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疆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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