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2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各科技园区管委会,各高新技术企业:
现将《关于举办2012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研修班的通知》(新科政字〔2012〕115号)转发给你们,按文件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训,各报名企业请于8月20日前将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至市科技局高新处,市科技局进行统一审核报名后推荐至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冯慧英 李军锋 封传发
电 话:0991-2313224 2824360
邮 箱:108648412@qq.com
传 真:0991-2819259
附件:关于举办2012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2012年8月13日
附件:
关于举办2012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科技园区管委会,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促进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研发组织和成果应用中发挥主体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12年9月2日至9月16日在中科院研究生院举办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研修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科技和经济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围绕提升企业科技管理水平,探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思路和办法。
主要内容有:宏观经济分析、科技政策法规、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创新管理、风险管理与控制等。结合培训内容,组织学员在北京进行考察和调研,并就相关主题开展合作对接、交流、研讨等活动。
二、培训形式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及权威部门的领导授课,以课堂教学为主,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座谈讨论、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9月2日至9月16日(9月2日全天报到,9月16日上午12:00前离校)。
培训地点: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玉泉路院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乘机场巴士到公主坟站下车,换乘地铁1号线玉泉路站下车)。
四、培训费用
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考察、食宿费用由自治区科技厅专项支付,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自理。
五、培训对象、人数
高新技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40人(报名无人数限制,通过资格审核后,参训资格以收到确认通知为准,购票前应再次向联系人确认参训资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考核认证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科院研究生院结业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训。各县、市、区推荐企业须经所在地、州、市科技局统一审核报名。在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保证全程参加培训。。
(二)推荐人选的参训资格确定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保证全程参加培训。临时不能前往的,名额自行取消。9月2日上午由乌鲁木齐统一乘机前往北京(学员自行预订9月2日上午9:50起飞的南航CZ6901航班)。
(三)8月27日前将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以传真方式发至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报名,学员持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4张2寸照片报到,生活用品自备。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嘉银(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电 话:0991-3680704 手 机:13579266190
传 真:0991-3833864、3835442
联系人:冯映林(中科院研究生院)
电 话:010-88256617 手 机:13910080779
传 真: 010-88256637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