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颁布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国内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模式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生产企业都是新生事务。为了帮助两类企业理清变化,正确办理退(免)税申报,笔者着手撰写《代办退税申报FOLLOWME》系列文章,分为生产企业实操篇和外贸企业实操篇两大部分。限于笔者只能在工作之余的碰片时间撰写,文章以连载方式发布。
第六步 生产企业开具出口发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第四条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节选)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第六条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节选)
政策推导: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明确了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但代办退税专用发票只是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不作为综服企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因此代办退税专用发票虽有发票之名,却无发票之实,不能作为出口销售收入账务处理的依据。结合相关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推导出:生产企业应在开具代办退税专用发票给综服企业作为退税凭证之后另行开具出口发票作为出口销售收入账务处理的依据和纳税申报的凭证。
具体操作:
生产企业应在向综服企业开具代办退税专用发票后,另行开具出口发票,作为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凭证,出口发票上的金额按照换算成人民币金额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填写(与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生产企业开具出口发票的操作一般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开具,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七步 生产企业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第六条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出口货物离岸价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其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栏次须按照换算成人民币金额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填写。
具体操作:
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出口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横栏为“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纵栏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项目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横栏为“全部征税项目”和纵栏为“开具其他发票”的项目分别按照相应的征税税率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实际填写过程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系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写内容自动抽取相关数据生成)。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栏次示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写栏次示例
为了便于理解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出口货物的纳税申报与内销货物和自营出口货物的纳税申报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以下示例进行说明:
设某生产企业2018年1月发生内销销售额10000元、委托综服企业出口货物销售额1000元、自营出口销售额100元,销售货物的征、退税率均为17%。
1、当月内销销售额10000元应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横栏为“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纵栏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项目10000元;应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横栏为“全部征税项目”和纵栏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10000元和1700元。填表示例如下:
2、当月委托综服企业出口货物销售额1000元应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横栏为“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纵栏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项目1000元;应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横栏为“全部征税项目”和纵栏为“开具其他发票”的项目1000元和170元。(因为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综服企业抵扣而不具有“发票”的实质,因此代办退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金额和税额不列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而是列入“开具其他发票”的项目)。填表示例如下:
3、当月自营出口销售额100元应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横栏为“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和纵栏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项目100元;应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横栏为“免抵--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纵栏为“开具其他发票”的项目100元。(自营出口部分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填表示例如下:
4、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综合填写情况如下:
备注:
由于现行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尚未完善升级相关功能,可能导致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出口后开具的出口发票的销售额同时被提取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横栏为“免抵--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纵栏为“开具其他发票”栏次,造成委托综服企业出口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横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横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被重复统计。需待软件相关功能升级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