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和商务部提出外贸领域稳增长、调结构的有关部署,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大对自主品牌商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开拓中东欧市场,优化市场和行业布局,培养外贸竞争优势,我厅拟组织参加2016年9月在波兰华沙举办“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暨中波投资经贸合作论坛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展会名称
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
二、展会时间和地点
展会时间:2016年9月15-17日
展会地点:华沙国际展览中心
三、组展单位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四、展会概况
在中波两国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波兰商品展已经成功举办五届。参展企业累计达到1100家,展馆面积达21000平方米,参展领域涉及机械和工具制造、电子照明、五金、卫浴、纺织和服装鞋帽等。展会期间共举办贸易促进及省市推介活动累计25场次。共有来自波兰及周边国家的客商累计61000人,政府及行业协会采购团累计35个分别到会参观洽谈,累计意向成交额5500万美金,实际成交额1750元万美金。展会现场由志愿人员实地做的调查报告表明,80%以上的参展商对展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表示满意(很好,好),对参展效果表示满意的有42%(很好,好),平均每届老展商占参展商总数的18%。在此前连续五届的基础上,为加大对自主品牌商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展会将更名为中国品牌商品波兰展会,由商务部主办。
五、展览范围
家庭用品及礼品、五金建材、卫浴及厨房设施类、电子及机械、照明、橡胶、轮胎汽配、食品和安防、郑欧、哈欧专列等。
六、中波投资经贸合作论坛活动内容
1.新品推介:论坛单独设立新品推介区,安排参会企业在现场推介自己的企业和产品,大屏幕电视播放企业的影像资料;
2.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按出口贸易、产品代理、合资合作、招商引资、投资办厂、收购并购企业等目的协助邀请意向专业观众进行现场配对洽谈;
3.高端论坛:邀请中外政府、商会领导及企业高管做主题演讲;
4.经贸讲座:邀请中国驻波兰负责经济事务官员及专家介绍和解读当前欧洲及中欧经济现状,经贸发展及商务活动的注意要点。
七、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
标准展位:26000元(9平米)
光地展位:2500元/平方米
室内标准展位9平方米起租,含展台搭建及基本配置。双开口费用加上10%。
(二)注册费
1000元/企业,用于会刊登录。
(三)展品运输费
展品运费以外运公司报价为准。
(四)人员费
全程随团(10天)26500元/人(含:国际往返机票、交通费、食宿)
展期6天,21000元/人(含:国际往返机票、交通、食宿)
签证费(保险费)1500元/人(因私护照、自办或我中心代办签证)
八、参展方式
1、请有意参展的企业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收到企业报名表后将向报名企业发送“参展确认函”等资料,报名截至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
2、确认报名后,请打款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账户。因展位有限,将按“参展申请表”及汇款底单传至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的先后顺序予以确认;
3、为使企业更好地了解中东欧国家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除组织企业参展以外,还将组织一定名额的人员参观展会,如需参团请与负责人联系。
开户名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账号:0200 0042 1920 0175 266
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和平里支行
九、参展企业人员费用补贴申请
1.上年度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和人员费(1个展位不超过2人),由商务厅统一申请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于次年拨付企业。
2.在申报展会资金补贴前,参展企业需要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将企业注册表打印至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http://smeimdf.mofcom.gov.cn)公示后方可申请资金补贴。
十、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联系人:田国锋 冯捷
电 话:010-84217221 64097359
传 真:010-842172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鲁珊
电话:0991-2855876
传真:0991-2861688
附件:1.《参展申请表》
2.《人员报名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