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优势资源转换速度和转化水平,延伸传统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价值和附加值,降低消耗和污染,按照我市技术创新工作安排和《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开展乌鲁木齐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范围
已被认定为国家、自治区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二、申报单位提供材料
(一) 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申请书和基本情况表;
(二)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企业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五)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六) 企业人员构成和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七) 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本年度1月至4月财务报表;
(八) 拥有的省级以上新产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证明材料;
(九) 企业有关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管理制度。
三、认定程序
(一) 企业填写《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附件),认定申请材料一式七份;
(二)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上报乌鲁木齐市科技局;
(三)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经信委、国资委组织专家对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市级创新型企业名单;
(四) 经研究确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名单报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颁发“乌鲁木齐市创新型企业”认定文件、牌匾。
四、申报受理
受理截止日期:2012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991-2824360、2313224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