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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

2015-09-17 12:00:02浏览:95 评论:0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核心摘要:1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2015年8月份,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镇上涨1.4%,农村上涨1.5%;低于全国0.6个百分点(2.0%),全国排名第28位。

             1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2015年8月份,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镇上涨1.4%,农村上涨1.5%;低于全国0.6个百分点(2.0%),全国排名第28位。

  从8月全区15个地、州(市)CPI涨幅情况看,5个地(州、市)CPI同比涨幅超全区水平,吐鲁番(4.1%)、阿克苏(2.9%)、昌吉(2.2%)居前三位,哈密(0.8)、塔城(0.5)与巴州(0.4)居末三位。

  期间,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37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25.1%,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上涨3.1%,糖价格上涨2.2%,粮食价格上涨1.6%,水产品下降0.4%,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下降1.7%,油脂下降1.8%,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4.3%(猪肉价格上涨21.5%,牛肉价格下降9.6%,羊肉价格下降17.4%),干鲜瓜果价格下降3%,蛋类价格下降11.2%。

  记者了解,8月份,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明显,其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为0.6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为0.79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保持上升运行态势。食品类价格2015年首次同比上涨,主要是受高温干旱天气影响,本地鲜菜减产、外地鲜菜储存和运输困难,鲜菜价格上涨较快;受全国生猪市场影响,猪肉价格上涨较快;农副产品及部分鲜活市场供应仍较为充足,价格趋于回升,略微上涨,其中牛、羊肉和干鲜瓜果、蛋类价格下跌明显。

  新疆CPI八大类构成中,烟草价格上涨8.5%,西药价格上涨5.2%,旅游价格上涨3.4%,衣着类和居住类分别上涨4.2%和2.21%,非食品类价格对居民消费价格形成较强支撑作用,仍然在CPI上涨因素中占据主导地位。受工资结构性调整、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等改革政策和旅游季节,加上翘尾因素影响的不断加强,预计后期新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继续有所回升,总体保持平稳运行。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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