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授信额度:该业务项下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0万元,币种限定为人民币,并可按约定循环使用
3.授信期限:小微结算卡授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持续透支有效期不得超过90天,持续透支有效期是指客户单笔透支可持续存在的最长天数。
4.适用对象:小微结算卡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结算交易频繁的小微企业客户,其中:短期融资功能主要针对符合我行授信政策要求,并有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的对公小微企业法人客户。
5.办理条件:企业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企业在我行信用评级在B-级以上或小额融易贷业务打分卡打分达到60分(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