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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贷款
简介
 
目标企业
 
重点是抵(质)押物价值充足,经营情况稳定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
 
产品优势
 
1.手续简便、资料要求少。
 
2.贷款额度较高、担保方式灵活。
 
客户准入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证明。
 
2.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还款能力充足,信用记录良好,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4.借款人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且同一经营实体不得有多人同时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用于该经营实体经营,也不得同时申请法人贷款(含小企业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
 
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
 
原则上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3年。1年(含)以内的,可灵活采用分次还本或“按月付息、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
 
担保方式
 
抵押:借款人本人或第三方(限自然人)名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厂房或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性质的土地。
 
质押:自然人(含第三方)名下的我行或他行存单或国债。
 
申请资料
 
1.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我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5.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6.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房产如需评估,须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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