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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小额信用贷款
简介
 
目标企业
 
重点营销辖内资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经营情况稳定的小微企业。
 
产品优势
 
1.免担保,信用方式即可办理 。
 
2.贷款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 。
 
客户准入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界定标准。
 
2.信用等级要求:
 
(1)无增信措施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2)有增信措施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3.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时间不低于3个月(含),并有持续、稳定的销售回笼款项,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持续经营时间在2年(含)以上且保持盈利,企业主在本行业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
 
5.企业主在贷款行当地拥有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类不动产。
 
贷款额度
 
1.无增信措施的,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授信前12个月销售归行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有增信措施的,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授信前12个月销售归行额的2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贷款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1年,按月结息,采取按月等额或按月不等额还款。其中,采取按月不等额还款,贷款期限过半时,还款比例不低于贷款额度的30%,不设宽限期。
 
担保方式
 
小微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可以增信方式办理,具体包括:
 
1.我行抵(质)押物余值抵(质)押。其中,抵押物限于房地产(含土地使用权),质物限于保证金、存单。
 
2.特定资产抵(质)押。包括:知识产权(仅限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资源资产(仅限林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可转让的股票、股份、基金份额;机器设备(仅限产业集群内可通用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申请资料
 
1.按现行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要求收集借款人基本资料。
 
2.企业主及其配偶个人的财产状况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房地产权证、纳税证明、收入证明等。
 
3.以特定资产作为增信措施的,提供权属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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