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授信额度:该业务单户授信金额应控制在3000万元(含)以下。
3.授信期限:不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两个月且最长不超过3年。
4.适用对象:适用于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
5.办理条件:授信主体经相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推荐,并在中标通知书、相关合同文本上盖章,确认政府采购真实性。授信主体必须为中标人,不出现代建或转包;客户需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将其指定政府采购结算专户;中标供应商在我行信用评级应在B-级(含)以上或单户授信敞口500万以下客户适用《小额融易贷(结算类)业务打分卡》得分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