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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渠道2号-商业汇票
简介
 
1.简介:“银保渠道3号”业务是指持票人(借款人)将我行以及保险公司共同认可的纸质或电子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反担保措施质押给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我行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给予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的一种业务模式。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保险公司向我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票据承兑人原则上应为在贸易/交易供应链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买方企业,原则上在我行信用评级为BBB-级及以上;公开信用评级(中诚信、联合资信、大公国际资信、上海新世纪)为AA+及以上的集团企业或其授权开立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商业汇票票面金额的90%。
 
2.授信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授信期限:该业务贷款期限应与商业汇票期限、双方交易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相匹配,不得超过12个月,原则上要求贷款到期日在出质的商业汇票到期日10日后。
 
4.适用对象:银保渠道类3号产品适用于能够获得我行准入保险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且持有合格商业汇票作为反担保措施的小微企业。
 
5.办理条件:所持票据为我行和保险公司共同认可、且票据承兑人符合我行“银保渠道3号”业务承兑人准入标准要求;在我行开立一般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企业满足《中国光大银行小额融易贷(担保类)业务打分卡》得分不低于60分或在我行信用评级应在B-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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