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共和国的签证种类包括:
外交签证(签发给持有外交护照、公务来吉或过境的外国公民);
公务签证(签发给持有公务护照,公务来吉或过境的外国公民; 吉国对部分国家,持有外交和公务/特别护照的公民,实施一个月的免签证制度,中国属于这部分的国家之列);
商务签证 (签发给以商务目的来吉的外国公民);
投资签证 (签发给来吉从事投资,并提交能证明其对吉尔吉斯共和国经济进行生产性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资金和实物投入的文件);
旅游签证 (签发给来吉旅游的外国公民);
工作签证 (签发给持有工作准证,来吉尔吉斯共和国工作的外国公民);
学习签证 (签发给来吉学习的外国公民);
私人签证 (签发给以各种私人目的来吉的外国公民,包括探亲、访友、治疗、长期和临时居住);
宗教签证 (签发给经吉尔吉斯共和国宗教事务授权机构同意,来吉参与宗教组织合作的外国公民);
过境签证 (签发给经过吉尔吉斯共和国前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
签证可能是一次、两次或多次的。自2017年9月1日起,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开始实施电子签证制度,所有外国公民都可通过网络以及边境进出港获得90天以内的旅游或商务往返、探亲、工作签证,而无需前往吉尔吉斯共和国驻外的外交代表处或领事机构。90天以内的短期商务和旅游签证都无法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延期。工作签证期满后,根据劳动卡可以延长至一年。
在提交了必需的资料后,电子签证的办理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
目前,到吉尔吉斯共和国的中国公民根据来访目的分为几种,其中一部分是企业或公司聘用的工作人员,一部分是商务考察、市场调研,还有一些是临时探亲、旅游和留学的。
公司或企业聘用的工作人员,需要办理工作签证。一般公司或企业在聘用外籍工作人员之前,先要办理外国员工劳动配额,获得配额后即可为外籍员工办理一个月或三个月的工作签证,可以办理电子工作签证,员工来到吉尔吉斯共和国之后,再办理个人劳动卡以及一年多次的工作签证。如果一年的工作签证期满后,该员工已经离开原单位,但仍希望留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工作的话,就需要重新申请劳动卡,但这期间必须离开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以新的工作单位发出的工作签证重新入境。
来吉尔吉斯共和国进行商务考察的中国公民,需办理30天或90天的一次、多次往返商务签证,商务签证不能延期。
持有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签证和工作签证的人,可以携带家属。根据签证持有人的签证,该家属可以办理与持有人一样期限的家庭签证,但不能工作。
对于公司和企业的法人,目前可以办理最多三年多次往返签证。投资签证一般可以办理三年至五年的多次往返。
目前学生签证,必须在吉尔吉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办理,最多签发三个月一次往返签证,来吉国后可以延长至一年。
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拥有吉尔吉斯共和国长期或临时居住权的外国人,可以邀请中国的朋友或亲属来吉探亲访友、临时或长期居住,该类私人签证可以办理电子签证,最长90天。
旅游签证也分为30天一次或两次往返、90天一次往返。另外,由企事业单位、公司邀请的中国公民,在收到经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确认的上述邀请单位发出的邀请函后,可以凭此确认函,在吉尔吉斯共和国玛纳斯机场等口岸办理落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