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991-4519517

在俄罗斯投资遇到困难后的解决办法与措施

2018-10-10 17:22:36浏览:122 评论:0 来源:正点国际   
核心摘要:一、寻求法律保护1、预防为主。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展商务和投资业务,应在前期准备、谈判以及后期执行中,严格按照俄罗斯联邦的
        一、寻求法律保护

  1、预防为主。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展商务和投资业务,应在前期准备、谈判以及后期执行中,严格按照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和相关的国际法律进行评估和审查,随时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当前中国企业正积极参与俄罗斯能源和矿产资源项目的投资合作,要注意考虑到以下要素:对方企业的矿产所有权、诉讼、债权、经营许可等隋况,要在俄罗斯政府相应主管部门确认其提供的法律文本的有效期,并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进行项目评估。与俄方签订经济合同时要尽量坚持选择依据中国法律解决贸易纠纷,一旦合作中出现矛盾或经济纠纷,争取依照中方熟悉的法律行事,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

  2、依法用法。解决中俄商务纠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诉讼,二是仲裁。前者是通过法院解决:在中国是人民法院,在俄罗斯是仲裁法院。后者是通过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解决:在中国通常是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俄罗斯则通常在莫斯科的俄罗斯工商局国际商事仲裁院。作为解决国际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仲裁要比诉讼具有更多的优越性,更容易得到执行。

  3、聘请律师。俄罗斯的法律服务行业比较发达,当地和一些西方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在俄罗斯各大中城市设有服务网点,个别律师事务所还可提供中文业务服务,一旦涉及经济纠纷,可以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俄罗斯工商会及其下设在全俄各地的分支机构可为外国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下设有国际仲裁法庭、商业仲裁法庭。中国在俄罗斯经营企业可以会员身份加入俄罗斯中国总商会,利用总商会的资源和渠道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1、建立联系。近年来,俄罗斯各联邦主体普遍重视利用外资工作,许多地方主管行政长官和部门经常在国内外组织招商和推介活动,对外国(包括中国)企业在当地开展经贸活动持欢迎的态度。中国企业应积极与他们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所在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2、协调关系。中国企业赴俄罗斯开展投资合作,要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尤其是涉及中国对俄罗斯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要协调好与俄罗斯地方政府的关系,确保对外投资安全。

  3、寻求支持。如在俄罗斯遇到突发事件或遭到不公正待遇,除向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和国内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及时与俄罗斯当地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取得支持和帮助。

  三、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1、登记管理。中国企业在开展对俄罗斯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等合作前,应根据国内相关规定征求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意见;投资注册或项目实施后及时到经商参处(室)进行备案登记(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时需携带加盖省级商务厅公章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原件、《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境外企业营业执照俄文版复印件、境外企业税务登记证俄文版复印件和境外企业法人资料摘要俄文版复印件);日常情况下,保持与经商参处(室)的联络,按期通报经营和项目进展情况。

  2、遭遇殴打、抢劫、敲诈处理的建议。在俄罗斯境内发生被歹徒殴打、抢劫或物品被盗时,应就近向俄罗斯警方报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如遇俄罗斯警察无端收费,应记住其警号、证件号码或车牌号码,向俄罗斯内务机关投诉并将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

  3、护照遗失处理的建议。在俄罗斯如护照不慎遗失,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同时要求其出具丢失证明,并尽快向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申请补发旅行证。申请时需说明护照遗失经过(书面)、填写申请表、提供警方证明和本人照片。

  4、违法被拘处理的建议。如在俄罗斯因违反法律被拘留、逮捕或限制自由,应请俄罗斯警方通知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使领馆领事官员将与当事人联系,视情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

  5、车祸、身亡和失踪。如遇车祸或其他意外人身伤亡,请立即向俄罗斯警方报案,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将根据报案或俄方通报,对死者身份进行确认。如确系中国公民,使馆将及时通知死者家属赴俄罗斯处理善后事宜,届时使领馆将提供必要的领事协助。如在境外失踪,知情者或家属应立即向俄罗斯警方报案并将失踪者的有关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使领馆将敦促俄罗斯有关部门寻找失踪者。

       四、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展投资合作和商务经营业务,要根据本地区和行业的现实情况,认真和客观地评估各种潜在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起本企业应对紧急情况的各种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人;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保障企业和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其他应对措施

  2012年3月,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境外企业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对俄罗斯投资合作企业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防范,保障驻俄罗斯中资机构的正常经营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印发的《境外中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和《对外投资合作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结合驻俄罗斯中资机构在俄安全形势实际情况,中国驻俄罗斯使馆经商参处发布《驻俄罗斯中资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驻俄罗斯使馆经商参处和驻俄罗斯中资机构建立安全联络员制度,各企业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和一名安全信息联络员,专职负责在俄罗斯安全工作。驻俄罗斯中资机构负责人是境外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信息联络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安全事件,驻俄罗斯中资机构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同时向中国驻俄罗斯使馆经商参处、领事部、俄罗斯中国总商会报告。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美通胀反弹加大欧美政策分歧

上一篇:

哈萨克斯坦国民的收入增长了9%,通货膨胀率却... ....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redebug@qq.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