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拥有的权利包括: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签署、修改和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规定得到工作;及时获得应得的工作报酬;在从事对身体有害或危险的工作时,有权了解该工作的性质、以及雇主对该工作和从事该工作的员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方面的条件;了解工作性质是否与自己的技能相符;在停工时(非本人原因造成的)获得补偿;与雇主确定工作时间、工作时长,享受法律规定的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假期;参加工会和其他保护员工利益的代表机构;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集体协议的谈判和签署;参加职业培训、进修、获得提高工作技能的机会;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要求获得赔偿;获得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相应的补偿等。
在享受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员工也应该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例如:必须按规定方式和质量完成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义务;遵守工作单位内部的劳动秩序和劳动规定;遵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爱护雇主和其他员工的财产;对于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涉及构成国家、公务和商业机密的信息,应保守秘密,不扩散和泄露;对工作中出现的可能威胁本人和他人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的情况、以及中断工作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雇主。
雇主应对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予以保护和尊重,在员工按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完成了自己劳动义务、并遵守内部劳动纪律的情况下,雇主应保证及时、足额地支付员工的工资、加班费、规定的奖金和福利等,并保证员工的休息、休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