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991-4519517

中俄金融合作现状、特点、机遇、挑战及建议

2016-12-13 11:12:01浏览:184 评论:0 来源:金融时报   
核心摘要:中俄是毗邻而居、一衣带水的两个大国,有着43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线和300多年的交往历史。从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至今,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伴随着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两国在信息沟通、政策对话、融资结算便利等方面的金融合作已初见成效,金融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增强。今天,中俄金融联盟中方执行主席、哈尔滨银行董事长郭志文做客“领军人物”栏目,就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背景下的中俄金融合作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发表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背景下
       中俄是毗邻而居、一衣带水的两个大国,有着43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线和300多年的交往历史。从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至今,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伴随着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两国在信息沟通、政策对话、融资结算便利等方面的金融合作已初见成效,金融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增强。今天,中俄金融联盟中方执行主席、哈尔滨银行董事长郭志文做客“领军人物”栏目,就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背景下的中俄金融合作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发表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背景下,中俄金融合作的黄金时代正在来临,中俄两国的金融机构应顺势而为,把握机遇,开拓合作新领域。

  中俄金融合作的现状与特点

  记者:作为中俄金融联盟中方执行主席,同时又是我国最早开展对俄金融业务的城商行董事长,从您的视角观察,您认为中俄金融合作的现状主要呈现哪些特点?

  郭志文:我个人认为,目前中俄金融合作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即合作层次不断深化;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模式不断创新。

  首先是合作层次不断深化。随着两国央行层面的金融合作分委会机制不断完善,两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间的合作和相关民间跨境金融交流活动更加频繁。央行层面。建立了两国金融合作分委会制度,这是两国金融合作顶层设计的重要机制和专业平台。至今,金融合作分委会已经连续召开了17次,在推动两国本币结算、挂牌交易、互设机构、监管合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中俄两国政府层面还通过中俄直接投资基金、丝路基金、亚投行、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等平台加强金融合作。银行层面。目前,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均在俄罗斯设立了子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国开行均在俄罗斯设立了办事处,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外经银行、天然气工业银行等在北京或者上海设立了代表处或分行。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商业银行已与俄罗斯超过200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第二个特点是合作领域不断扩大。近几年,中俄两国的金融合作逐渐由传统的银行业务合作向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的合作延伸。保险领域方面,2016年6月,中俄两国签署了《关于保险领域合作的2016-2018共同行动计划》,该计划是中俄双方保险领域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将推动中俄保险领域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证券领域方面,在中俄金融合作分委会第16次会期间,中俄双方同意在分委会框架下成立金融市场合作工作组,愿就新的双边合作备忘开展磋商。

  第三个特点是合作模式不断创新。伴随金融市场格局的不断变化,中俄两国金融创新合作模式已然形成,已从传统的代理行合作模式向互设机构跨境经营延伸,由传统的“跨境商行”向“跨境投行”模式延伸,由单一金融主体间的合作向跨境金融联盟模式延伸。如:在跨境投行方面,债券发行和产业基金成为新兴的金融合作领域。如政府主导成立的丝路基金、中俄直接投资基金已经开始运作。俄罗斯远东发展基金会和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正在组建合资基金投资远东矿业。在第三届中俄博览会期间,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也签署了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基金备忘录等。

  中俄金融合作的机遇与挑战

  记者:根据您提及中俄金融合作所呈现的主要特点来做进一步分析的话,在当前形势下,中俄两国金融合作领域实际上拥有诸多机遇。您如何看待这些机遇?

  郭志文:具体地说,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看。

  一是政治互信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中俄两国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政热”必将带动“经热”,这种政治互信必将转化为更多的经贸合作成果,这其中也包括两国的金融合作成果。

  二是经济互补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中俄两国经济互补性很强,有着巨大的经济合作的潜力。当前中俄经贸合作正面临着战略机遇期,双方共同确定了双边贸易额到2020年达到2000亿美元的中期目标。同时,我国已经连续6年以来稳居俄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并且在俄外贸中的比重稳步扩大,达到12%。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的这种巨大潜力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三是政策互通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利率、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推进,金融管制也在逐步放松。2013年,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逐渐放开了对外资银行进入的限制。其次,近年来俄罗斯修订了《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和《俄罗斯联邦银行及银行活动法》简化了外商投资俄罗斯银行的手续和准入流程。两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为中俄金融合作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保障。

  四是欧美制裁对中俄金融合作起到了催化作用。乌克兰危机爆发后,欧美制裁在一定程度上封锁了俄罗斯在欧美市场的融资渠道,而俄罗斯银行和大型企业对境外负债的依赖水平较高,2015年和2016俄罗斯银行业陆续有800亿-1000亿美元外债到期,银行业的流动性较为紧张。在这样的背景下,俄罗斯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始目光东移,中国成为了俄罗斯重要的融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俄金融合作的进程。

  记者:机遇通常是与挑战并存的,想必中俄金融合作也同样会面临很多挑战吧?

  郭志文:当然。机遇非常值得期待,挑战更需要积极谨慎面对。我认为主要的挑战来自三个方面。

  第一个挑战,两国经贸发展不均衡制约了金融合作的有效开展。2015年中俄贸易额达680亿美元,同比下降28%,我国对俄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下降20%和35%。同时,近几年中俄两国相互投资的规模仍然较小,我国对俄年均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不超过10亿美元,实际上使用俄直接投资额仅为1000多万美元,我国对俄投资规模远大于俄对华投资规模。

  第二个挑战,较高的业务风险影响金融机构参与合作的积极性。首先是俄罗斯境内的金融体系相对较为脆弱。目前,俄罗斯的银行资产高度集中于少数几家大中型银行,多数银行的资产规模较小,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区域局限性强,资本充足率未达到巴塞尔协议的最低要求,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其次是中俄跨境金融合作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卢布属于高市场风险币种,以2014年为例,当年卢布最大贬值幅度达143%,卢布基准利率较高,中国的银行开展对俄金融业务的市场风险较大。再就是对俄金融业务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近几年,受俄罗斯整体经济下行、卢布贬值、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俄罗斯企业的履约能力不断下降,对俄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加。

  第三个挑战,相关配套设施及政策的不健全制约了合作快速推进。简而言之,就是“四缺”。第一,缺乏有效的对俄金融风险担保体系。目前,境内尚无专业的对俄金融担保机构,在对俄金融领域一直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银行开展对俄业务的积极性一直不高。第二,缺少有效的市场风险规避工具。从目前市场的交易情况看,人民币对卢布交易的参与度不高、交易清淡、价格形成机制仍不完善,尤其是卢布衍生产品交易仍存在较大的困难。第三,缺乏高效的支付清算渠道。在欧美制裁俄罗斯的背景下,对俄美元清算障碍重重,而中俄两国银行间的本币清算体系仍然不算发达,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又无卢布清算币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国之间的结算和清算效率。第四,缺少相关跨境投融资配套政策。一方面,受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限制,两国主体间的直接投融资机制仍不健全;另一方面,我国的离岸金融资质仍局限在四家银行,大量的对俄离岸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同时,跨境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相关外汇监管配套政策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促进中俄金融合作的建议

  记者:基于对中俄金融合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综合分析,您对这个领域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何思考或者建议?

  郭志文:我认为,中俄金融合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我们需要从顶层设计、配套体系、合作领域、合作模式等多方面入手,才能真正意义上助力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

  在加强中俄金融合作的顶层设计方面,要本着“金融合作服务政治和经济发展需要,政治经济发展促进金融合作”的总体思路,在中俄金融合作分委会的机制下,制定两国金融合作的长远规划,建立更加高效的合作机制。

  在完善中俄金融合作的配套体系方面,一是要继续加强中俄本币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完善人民币对卢布汇率形成机制,推动人民币对卢布衍生产品市场发展,不断推动中俄本币结算业务发展。二是建议成立“中俄投融资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通过相关政策引导相关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加大对俄金融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两国跨境金融的信用环境,为中俄两国投融资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建议在对俄离岸金融、跨境融资租赁、跨境投融资等领域推出先行先试政策,不断丰富跨境金融的服务种类。

  在扩大中俄金融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方面,应在巩固两国银行间业务合作的同时,积极推进两国在证券业、保险等方面的合作。在银行领域,要重点向资金交易、跨境投融资、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领域延伸。在证券领域,要鼓励两国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参与两国的资本市场,鼓励两国企业在对方国家上市,不断增加两国之间的直接投融资渠道。在保险领域,重点加强在对俄一般贸易、工程项目承包、对俄投资等信用保险方面的合作。

  在创新中俄金融合作的模式和方式方面,我建议,一是重点支持双方金融机构在对方国家设立代表处、设立子公司等,鼓励通过跨境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双方金融机构实现跨境经营;二是推进产业基金和投贷联动等新型合作模式,为两国主体提供“跨境商行+跨境投行”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三是积极支持对俄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对俄大型设备进出口、海外工程承包和企业“走出去”;四是积极推进中俄金融联盟建设,不断扩大联盟成员范围和数量,完善联盟合作机制,重点加强联盟成员间在重大项目及投融资等方面的合作,实现抱团发展。

(责任编辑:姜欣欣)
下一篇:

美通胀反弹加大欧美政策分歧

上一篇:

俄新西伯利亚州向中国运送首批油菜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redebug@qq.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