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当日发表声明称,初步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上述产品存在补贴行为,补贴幅度为17.06%~23.38%。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今年11月和12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如果两家机构均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早在美国商务部于今年2月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时,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发表谈话指出,美国商务部的立案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尤其是申请人资格和产业代表性存在严重问题。该案由美国的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美国国内一些主要轮胎企业并不支持立案。同时,美国国内轮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盈利状况良好。在这种情况下,美方仍然对上述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中方对此做法表示严重关切。
该负责人指出,自2007年开始,美方已先后对原产于中国多个轮胎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并采取限制措施,给中国轮胎产品对美正常出口造成严重阻碍,对中国轮胎产业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中国轮胎产业对此反应强烈。中国政府将密切关注该案进展,坚决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维护中国产业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