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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保追偿业务

2015-11-24 17:14:39浏览:60 评论:0 来源:乌鲁木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核心摘要:业务范围:1、按照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条款的规定,在被保险人就我公司已赔付的金额出具《赔款
      业务范围:
       1、按照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条款的规定,在被保险人就我公司已赔付的金额出具《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后,我公司对该债务进行的追讨;
       2、承保合同项下我公司未赔付的欠款、在被保险人签署《追讨委托书》后,我公司对该债务进行的追讨。
       3、符合我公司有关规定的代理追讨。
债务文件:
       1、《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可能损失通知书》、《索赔申请书》、《赔款计算书》等;
       2、《权益转让书》、《追付委托书》(正本);
       3、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及对案情的说明等。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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