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进出口贸易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进出口贸易等但并没有体现“食品\饮料类”。2010年9月份我公司进口一小柜红酒,清关时大连海关也没有要求我公司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问:
1、我公司是否应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2、如我公司必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那么我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不是还得增加“食品\饮料类”吗?
3、既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进出口贸易,上面也没有标注进出口贸易(酒,食品、饮料除外)等字样。我认为就我公司现状来说,我公司进口红酒不违法。对吗?
4、我公司红酒在海关清关时,已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合格,并发放卫生证书上面写“所检项目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可以饮用,中文标签检验合格”。我认为有了这个卫生证明,就不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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